校徽
有關校徽的制定,閻振興校長時期即開始醞釀,虞兆中校長上任後,深感這代表學校的標誌確有需要。於是在民國70年(1981)10月20日行政會議中訂定校徽的徵選辦法後,便開始推動。經徵圖、校內外初選、複選等程序所得三件作品,送交同年12月27日的校務會議討論。但是三件作品皆未獲通過,而關於是否需要校徽,校務會議中各方意見不一,不過大多數人認為不妨或應該有一校徽。因此於會中決議成立校徽專案小組,授權其會同行政會議出席人員來處理,並推舉文學院的林文月教授、理學院的楊維哲教授、法學院的袁頌西教授、醫學院的鄭聰明教授、工學院的王鴻楷教授、農學院的李文瑞教授為小組成員。
在此期間時任農業陳列館館長游光義主任,與先前徵圖三位作品之創作者眭澔平、謝鎮源及姚克毅共同研議校徽設計。經大家集體努力,終於在同年6月26日的校務會議中,通過了專案小組所提出,由農業陳列館游光義先生依討論意見所繪製的校徽圖案。此版本校徽至少經過三次行政會議、六次專案會議、兩次專案小組暨行政會議聯席會議、兩次校務會議等集思廣益所產生的。校徽圖案是以校名、校訓、傅鐘,和大王椰樹為主要內容,深具意義亦很美觀。
虞校長在該年11月15日校慶典禮上正式將校徽宣佈,並宣讀了圖說:「本校歷史悠久,黌舍宏開,師資優良,設備完善。創校以來,多所育成,對國家社會貢獻匪淺。為發揚光榮傳統,並開示來者,爰將本校之作育目標與立校精神,融會於校徽之中,俾全體師生知所勗勉。校訓:『敦品勵學、愛國愛人』為立教之根本,修身之準則;傅鐘:作息定時,生活有序,俾聞聲惕厲,精進不已;椰樹:十年樹木,百年樹人。步康莊大道,養恢宏志氣;至若圖案中之梅花布局,藍白設色,及雷文邊緣,乃融合立國精神與文化傳統之精蘊,庶臺大人之三復斯義焉。」。於校慶當日下午茶會上,虞兆中校長也頒獎給於三位校徽徵圖之創作者。
此外值得特別注意的是,校徽中的大王椰樹為抽芽狀態。這是專案小組同仁細心觀察後的建議,象徵學校的生生不息,頗有畫龍點睛之妙。校徽制定後,即向中央標準局申請「服務標章專用權」,獲得該局第九○○七號註冊證;於民國86年(1997)又再度申請,證號為○○○九二七一○號。